中国央行:废止《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令〔2018〕第1号,银行令决定废止《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96)汇资函字第187号文印发)等5件规章。

以下是中国人民银行令〔2018〕第1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对2017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决定:废止《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96)汇资函字第187号文印发)等5件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施行细则》((83)银发字第381号)等61件规章继续有效。

其中,废止的5件规章目录为:

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96)汇资函字第187号文印发)

二、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暂行办法((96)汇管函字第211号文印发)

三、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银发〔1997〕163号文印发)

四、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银发〔1997〕265号文印发)

五、装帧流通人民币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4号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1号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