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计划向外国企业家签发美国居留的临时许可

8月25日,美国移民局(USCIS)发布公告,其正在提拟一份新政策,将向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企业家发放入境许可-美国居留的临时许可(Parolr),以便他们能够在美启动或扩展业务。

移民局局长León Rodríguez表示:美国经济长久以来受益于移民企业家的贡献,从华尔街到硅谷。这项提议中的法规,能够显著提高公共利益,一旦开始实施,能够拓展那些满足一定条件的外国企业家推动我们经济发展,通过创造就业、吸引投资和创造盈利。

根据拟议的新规则,符合资格的企业家可获得两年的合法停留期限,且如果公司营运良好,可再延长期限三年。

要求条件如下:
占有初创企业至少15%的股份,并积极参与企业的运营
企业是过去三年以内在美国创立的,而且
能证明其企业在就业创造和商业发展方面的潜力,可通过以下几点来证明:
1. 企业获得了至少34万5千美元来自合格的美国投资者的投资,该投资者要有投资成功的先例;
2. 获得来自联邦、州或本地政府至少10万美元的奖励或者拨款;或者
3. 以上两点满足一点或者两点,并且其它任何可以证明该初创企业能够快速发展和就业创造潜力的其它可靠证据。

该提议的法规,将在联邦公报上公布,然后经过45天的公开意见咨询阶段,最后在由美国移民局汇总并正式发布。

这是美国企业界特别是IT行业呼吁多年的,所谓“EB-6创业签证”的简化版,也是奥巴马总统试图推行的签证现代化的最新举措。

通过发放入境许可-美国居留的临时许可的方式,给予创业者2年的临时身份,2年之后可以再次申请延长3年,一共5年。移民局的文件中指明,5年临时身份结束之后,还可继续再次申请不超过5年的美国居留的临时许可,然后理论上可以再次申请。不过今后将通过哪个签证类别,来申请永久居民身份(绿卡),移民局的法案中并没有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