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施个人银行卡在境外提现新规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29日发布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从1月1日开始,只要使用中国境内银行卡,在海外刷卡,无论是线下还是网购,只要单笔金额高于1000人民币,相关信息就会被自动上报。

该通知规定,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外币卡由每卡每日不得超过等值1000美元调整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由发卡金融机构在自身业务系统内实现;人民币卡管理维持每卡每日不得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由境内人民币卡清算组织统一在自身业务系统实现。

据统计,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总计超过1200亿美元。国内现行银行卡境外交易国际收支统计主要采用总量统计模式,随着国际协作中有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应对税基侵蚀等要求的增加,银行卡跨境交易统计在金融交易透明度、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

当前,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这一新规看起来主要是要求银行收集交易信息。

为完善银行卡跨境使用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2017年中国针对换汇、跨境交易等行为,已先后有三个政策出台,一是自2017年7月1日起,对跨境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银行需要上报给央行;二是从2017年1月1日起,个人购汇申报需要细化到用途和时间;三是9月1日起超1000元银行卡境外消费提现交易信息需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