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USCIS)11月18日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定”(Final Rule),对多条相关法规进行了调整修改,主要是给基于就业的移民、非移民签证带来利好,包括对于H-1B、L1、O1等不同类型的工作签证持有者提供60天的失业宽限期,I-140被批准后雇主不得撤销该受益人的职业移民申请;及H-1B申请或裁决的各项程序,包括入职6年后延续工作签证身份、确定在获取名额后更换工作的名额豁免、举报人保护等;为E1\E2\E3、L1等投资和企业雇员的相关签证以及TN北美协约国签证等分类中的个人设定两个、共10天的宽限期;对于按时申请续期EAD工卡的个人,自动延长就业授权文件的雇用授权和有效性;等等。新规自1月17日起施行。
移民局方面表示,本次“最终规定”主要是为改善基于就业的移民或非移民签证申请的流程,增加寻求高技能外国雇员的美国雇主的确定性,提升高技能外国雇员生活的稳定性和工作的灵活性,增加相关政策应用的透明度和一致性。这些变化最重要目的是提高美国雇主雇佣和留住高技能雇员的能力,同时为这些雇员寻求晋升、获取横向职位或者更换雇主提供更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