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工作签证有关问题

1、申请工作签证

在美国大使馆或总领事馆申请短期工作签证之前,申请人必须持有获批的I-129表,即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处(USCIS)对非移民短期工作者申请书的批件。准备雇佣申请人的美国公司,必须在申请人预定入职时间前6个月内,向美国公民及移民事务处递交申请书。雇佣公司务必在6个月的期限内尽早递交申请,以留出充足的文件处理时间。如果申请获得批准,雇佣公司将获发I-797表(批准通知)。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参见USCIS网站上有关短期工作签证的网页。

注意: 为核实批件,大使馆或总领事馆需要申请人提供I-129批件编号,以及I-797批件。请在面谈时携带这两份材料。

2、临时工作签证

没有临时工作签证。所有计划在美国工作的申请人都必须持有短期工作批件,才能预约签证面谈。

3、短期工作签证的年龄限制

没有年龄限制。

4、美国亲属是否能担保工作签证

不能,只有美国雇主才能提供担保。

5、入境美国时间

根据I-797表或聘用意向书,工作签证持有人进入美国的时间不得早于就职日期的前10天。

6、打假侦查费

L-1工作签证申请人(持Blanket- 经移民局批准的公司通用申请书)必须支付打假侦查费。针对个人的L类、H-1B类、H-2B类的签证申请,在将申请书提交至美国移民局后,由美国雇主缴纳支付打假侦查费和边境安全法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