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北美自由贸易协议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标志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NAFTA) 是美国、加拿大及墨西哥在1992年8月12日签署了关于三国间全面贸易的协议。与欧盟性质不一样,北美自由贸易协议不是凌驾于国家政府和国家法律上的一项协议。北美自由贸易协议于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并同时宣告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 Free Trade Area ,NAFTA)正式成立。北美自由贸易区拥有4.5亿人口,国民生产总值约17.3万亿美元,年贸易总额1.37万亿美元,其经济实力和市场规模都超过欧洲联盟,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从20世纪80年代初起,欧洲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日本对美、加市场也采取了咄咄逼人的进攻策略,美、加两国在国际的经济地位和竞争优势相对减弱,这使双方都意识到进一步加强双边经济贸易关系的必要性。

1980年,里根在竞选美国总统时就提出一个包括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及加勒比海诸国在内的“北美共同市场”的设想。加拿大1983年也提出了关于建立美加自由贸易区的设想。1985年,美、加两国开始进行有关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

1988年6月2日,美加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签署,1989年1月1日,该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协议是在1989年美加自由贸易协定基础上的衍生。

该协定的总则规定,除墨西哥的石油业、加拿大的文化产业以及美国的航空与无线电通讯外,取消绝大多数产业部门的投资限制。对白领工人的流动将予放宽,但移民仍将受到限制。任何一成员国在6个月前通知其他成员国后,即可脱离该协定;协定还允许接纳附加成员国。总则还规定各成员国政府的采购将在10年内实现全面开放,由于墨西哥为本国的公司保留了一些合同,因此,该协定将对墨西哥产生主要影响。此外,协定还规定由执行协定而产生的争执,将交付由独立仲裁员组成的专门小组解决;如果大量进口损害一国国内的工业,将允许该国重新征收一定的关税。在产业方面,该协定规定,美墨之间大部分农产品的关税将立即取消,其余6%的产品包括玉米、糖、某些水果和蔬菜的关税,将在15年后全部取消,进口配额在10年内消除。对于加拿大,现有的与美国签定的协议全部适用,汽车工业10年后将取消关税,美加在1998年之前取消相互间的全部关税。在能源方面,墨西哥方面对私营部门进行勘探的限制继续有效,但国营石油公司的采购将向美国与加拿大开放。在金融服务方面,墨西哥将逐步对美国与加拿大投资开放其金融部门,最终到2007年取消壁垒。关于纺织品,协定将用10年时间取消美、墨、加之间的关税,在北美地区的纺织品制成的服装可免于征税。到2000年,北美地区的卡车可行驶到三个国家中的任何地区。该协定还对环境、劳工等问题制定了附加协定。根据协定,美国与墨西哥将建立一个北美开发银行以帮助美国边境的财务税收获利。同时,美国将需要在协定生效后最初的18个月中花费9千万美元重新培训因协议而失业的工人。

简单归纳内容如下:
①关税相互减免;
②取消进口限制;
③坚持产地规定;
④政府采购协定;
⑤鼓励投资;
⑥扩大相互金融服务;
⑦发展相互自由运输;
⑧鼓励保护知识产权;
⑨协商争端解决机制等。

1993年5至6月,加拿大国会通过了该协定。同年11月,美国、墨西哥国会通过了该协定。同年12月,美国总统签署该协定,使之正式成为美国法律。由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而产生的北美自由贸易区大大简化了三国间在进出口贸易和投资上的有关手续,推动了地区贸易和经济发展。

从1994年12月起,美、加、墨、智4国领导人决定开始就智利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进行谈判。1996年11月18日,加拿大和智利在渥太华正式签署了两国自由贸易协定。协定从1997年6月2日起正式实施。该协定将成为智利最终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桥梁。从1996年8月起,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和萨尔瓦多三国也开始了通过墨西哥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

北美自由贸易协议是一项国际协议,与条约非常的类似。在美国法律中,它被作为国会-行政协定。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第一条有明确规定,墨西哥、加拿大、美国根据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正式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其成立宗旨是:取消贸易障碍,创造公平竞争的条件,增加投资机会,对知识产权提供适当的保护,建立执行协定和解决争端的有效程序,以及促进三边的、地区的以及多边的合作。三个会员国彼此必须遵守协定规定的原则和规则,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及程序上的透明化等来实现其宗旨,藉以消除贸易障碍。

在权利方面,自由贸易区内的国家,货物可以互相流通并减免关税,但对贸易区以外的国家,则仍然维持原关税及障碍。

有关北美自由贸易区成立后对美国、加拿大、墨西哥经济贸易的影响十分重要。

北美自由贸易区自1994年1月1日正式成立后,不但成为全球最大自由贸易区,至2000年,美国与墨西哥两国进口贸易总额每年均呈显著的成长,只有美国输往加拿大的成长,在前四年呈大幅增加,自1998年开始呈递减的趋势,美国、墨西哥之间因北美自由贸易区使得墨西哥出口至美国受惠最大。

从NAFTA最初的协商开始,农业就一直是具有争议的议题,在世界贸易组织架构下所签署的任何自由贸易协定都引发类似的问题。农业是唯一未经三方共同磋商签订的部分,而是经由双边磋商共签署了三个分别的协定。加拿大与美国的协定包含了农业产品的限制及关税配额,主要是糖、乳制品、家禽类;墨西哥与美国的协定则准许分阶段实施的贸易自由化。

美墨农业协定的整体效应是具有争议的,墨西哥并未具备竞争化所需的基础建设投资,诸如完整的铁路、公路运输系统,这使得该国的贫穷民众陷于更困难的环境之中。不过,有认为造成农村贫穷的原因不能归咎于NAFTA,事实上,墨西哥的农业出口从1994到2001年间每年平均增加了9点4个百分点,相对于此,进口仅增加了百分之6点9。

墨西哥的玉米产量在NATFA实施之后虽然有所增加,但是,该国内部对于玉米需求程度超出了可以供应的范围,使得进口变得迫切,远超过墨西哥最初所协商的农业配额。

一个刊载于美国农业经济学期刊的研究指出,NAFTA使得美国对于加拿大、墨西哥的农业出口增加,即使大部分的增加是发生在批准的十年之后,这项研究的重点是在于逐渐实施协定的效应。